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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托举对象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3-09-07

各相关单位:

为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强化对青年人才苗子的发现举荐作用,指导青年人才过好“科研黄金期”,最大限度支持和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造,为他们脱颖而出提供平台,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国科协于2015年启动实施了“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近期将启动第九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托举对象候选人推荐工作。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和《中国林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中国林学会现将组织开展第九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托举对象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方式

对每名托举对象每年支持10万,连续支持3年。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进行科研设计、选题,在促进产学研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多地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在有影响力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为他们“脱颖而出”开辟绿色通道,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二、申报条件

托举对象需政治思想素质好,潜心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研诚信、学风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基本条件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学习的中国籍公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被托举人应为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含),女性科技工作者可适当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含);

3.获得博士学位;

4.于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入会的中国林学会有效会员。以中国林学会会员发展与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5.与林业草原紧密相关的学科;

6.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7.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

本届项目重点关注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守正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究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渠道与名额

1.各有关单位可推荐1名托举对象候选人;

2.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可推荐1名托举对象候选人。须经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理事长)、副主任委员(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托举对象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填写表中“三、被托举人所在单位意见”,方可推荐。

3.专家推荐。须由3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中国林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每名专家可推荐1名托举对象候选人。

四、有关要求

1.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推荐托举对象候选人,须经机构内部民主程序通过。

2.托举对象候选人应落实3名正高级职称的托举导师,其中至少1名托举导师来自非本单位;

3.托举对象候选人应有3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至少2名同行专家与候选人具有相同研究领域。通过专家推荐渠道的,无需提交同行专家推荐意见;

4.各推荐单位需对托举对象提供科研支持、搭建学术平台,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大胆创新,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有力保障;

5.同等条件下,具有中国林学会会员资格时间长的候选人,优先考虑。

五、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需提交《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登记表》(WORD版、盖章后扫描的PDF)、《专家推荐表》(PDF需签字。通过专家推荐渠道的,无需提交)、《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名单》(WORD版)。

2.各学院限额推荐,每个学院最多推荐一名人选,没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不推荐。并请在2023年9月14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发送至科技处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系 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85623959

电子信箱:znlkjc@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7日

附件1: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登记表.docx
附件2:中国林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同行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3: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推荐人选名单.docx